重大来袭!微信买了3条烟被烟草局查了——以案释法:微信售烟隐患重重
近日,江西省鹰潭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例行执法检查中,发现一名微信用户“王某”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香烟。经查,王某共通过微信售出3条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许可的“福如东海”香烟。
执法人员立即对王某进行了调查询问,并根据《烟草专卖法》相关规定,依法查处该违法行为。
微信售烟违法事实
根据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许可,不得经营烟草制品。微信作为一种社交媒体平台,其用户在平台上售卖香烟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香烟。
本案中,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香烟,既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,也未经海关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关、缴纳税款,其行为涉嫌违反《烟草专卖法》第二十条,构成非法经营烟草制品。
微信售烟隐患重重
近些年来,微信售烟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平台便捷、隐蔽的特点,从事香烟非法售卖活动。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,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一是香烟来源不明,质量无法保证。微信售卖的香烟往往来源不明,消费者无法辨别香烟的真伪和质量。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,可能售卖假冒伪劣香烟,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极大危害。
二是逃避烟草税收,损害国家利益。微信售卖香烟往往逃避了国家烟草税收。根据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,烟草制品实行专卖管理,所有进入中国市场销售的香烟都应缴纳相应的烟草税。微信售卖香烟的行为,导致国家烟草税收流失,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。
三是助长吸烟成瘾,危害社会健康。微信售烟平台为吸烟者购买香烟提供了便利,助长了吸烟成瘾,不利于社会健康事业的发展。
严厉打击微信售烟
针对微信售烟乱象,国家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,并多次联合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微信售烟违法犯罪行为。
此次执法行动,鹰潭市烟草专卖局查处了王某微信售烟违法行为,起到了震慑作用。广大消费者也应提高防范意识,谨慎购买微信售卖的香烟,共同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和社会健康。
法律专家说法
江西省烟草专卖管理局法制处处长“李华”表示,《烟草专卖法》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许可,不得经营烟草制品。微信售烟属于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,违法者将受到严厉处罚。
李华指出,微信售烟还存在逃避税收、流通环节混乱、质量难以保障等诸多问题,对消费者和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危害。国家烟草专卖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,严厉查处微信售烟违法行为,切实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案例提醒
广大消费者切勿贪图微信售烟的便利和低价,选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香烟。对于微信售烟行为,发现一起举报一起,共同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和社会健康。
【来源:经济日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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