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口烟货到付款“竹报平安”
出口贸易中,采用到付款(D/P)方式结算,即出口商在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,托收银行将相关单据交给进口商,进口商在付款后才能提货。这一方式的优势在于,出口商可以控制货物的交接,避免进口商拒付货款造成的损失。
近日,某出口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了一笔出口烟草货物的合同,总价值为500万美元。由于客户信用良好,经过谨慎评估,出口公司决定采取D/P方式结算。
货物装船后,出口公司委托银行将托收单据寄给进口商,要求进口商在付款后再提货。进口商收到单据后,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,存在质量问题。于是,进口商拒绝付款,并要求出口公司承担责任。
出口公司获悉此事后,立即与进口商沟通,并派人赴国外现场查验货物。查验结果证实货物确有质量问题,责任在于出口公司。出口公司深感愧疚,积极与进口商协商解决办法。
最终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进口商退回货物,出口公司无条件退款。尽管出口公司遭受了损失,但由于采取了D/P方式结算,进口商无法在未付款的情况下提货,避免了因拒付货款造成的更大损失。
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D/P方式结算在出口贸易中的重要性。其优势主要体现在:
1、保障出口商权益
D/P方式要求进口商在付款后再提货,从而确保了出口商的付款权益。如果进口商拒付货款,出口商可以控制货物,并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回货款。
2、控制货物交接
在D/P方式下,出口商可以控制货物的交接,避免进口商以各种理由拒收货物,造成出口商的损失。
3、降低汇率风险
进口商在付款后才能提货,因此出口商无需承担汇率浮动风险。
不过,D/P方式结算也存在一定的风险,主要包括:
1、客户信用风险
出口商无法完全确定进口商的信用状况,进口商有可能在收到货物后拒绝付款。
2、单据不符风险
托收单据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,否则进口商可以以此为由拒付货款。
3、查验货物风险
出口商无法在货物装船前查验货物,因此存在货物质量问题的风险。
为了降低这些风险,出口商在采用D/P方式结算时,应注意以下事项:
1、谨慎选择D/P方式
并非所有交易都适合采用D/P方式结算,出口商应根据进口商的信用状况和货物特性等因素慎重考虑。
2、做好信用调查
出口商应在与进口商签订合同前,对其进行充分的信用调查,以确定其信誉和支付能力。
3、仔细审核单据
出口商在提交托收单据前,应仔细审核单据,确保其与合同完全一致。
4、妥善保存证据
出口商应妥善保存与货物交易相关的证据,如合同、托收单据、货物装船证明等,以备不时之需。
总而言之,D/P方式结算是一种适合出口贸易的结算方式,但出口商应充分了解其优势和风险,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,确保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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