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新闻!天津“惩前毖后”行动再升级
近年来,天津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坚持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方针,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。近日,天津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,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全市党员干部“惩前毖后”进行再部署、再动员。
一、加强教育引导,筑牢思想防线
《意见》强调,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,通过开展专题研讨、警示教育、廉政教育等形式,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增强党性修养,自觉抵御腐败诱惑。
天津市纪委监委将建立党员干部廉洁档案,定期开展廉政谈话,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,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。
二、强化监督执纪,严惩违法乱纪行为
《意见》指出,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,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。天津市纪委监委将加大巡视巡察力度,加强专项整治,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。
同时,将完善举报受理和查处机制,畅通举报渠道,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各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,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。
三、完善惩戒机制,形成震慑效应
《意见》提出,要完善党员干部惩戒机制,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给予严厉处分和惩戒。天津市纪委监委将建立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数据库,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记录和公示。
同时,将探索建立党员干部“红黑榜”制度,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,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。通过形成震慑效应,促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,自觉遵守党纪国法。
四、强化关爱帮扶,促进迷途知返
《意见》强调,要坚持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方针,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进行关爱帮扶,促进其迷途知返。天津市纪委监委将建立党员干部教育整顿基地,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开展集中教育,帮助其认清错误,改造思想。
同时,将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帮扶机制,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,加强思想沟通和行为监督,营造宽容、包容的政治氛围,促使违纪违法党员干部重塑自我,重新出发。
五、健全制度机制,筑牢拒腐防变长城
《意见》要求,要健全制度机制,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长城。天津市纪委监委将推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,补齐制度短板,堵塞漏洞。
同时,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,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执法队伍。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约机制,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廉洁自律建设,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清正廉洁。
天津市“惩前毖后”行动再升级,充分体现了市委、市政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决心。通过加强教育引导、强化监督执纪、完善惩戒机制、强化关爱帮扶、健全制度机制,天津市将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长城,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,为建设一个清廉务实、人民满意的天津而努力奋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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