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广东省阳西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老陈和小林在走访时,发现零售户老张正坐在店门口愁容满面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
“你们来得正好,快帮我们想想办法!”老张看到俩人进门,连忙站起来说。
原来,老张的儿子小明最近迷上了一款网络游戏。几天前,小明拿老张的手机玩游戏,并偷偷输入老张的身份证号,在游戏平台花了近万元买了游戏币。老张订烟的时候才发现账户余额不足。
“小孩啥事不懂,花这么多钱买游戏币,这钱还能要回来吗?”老张急切地问道。
小林问:“张老板您别急,你家孩子今年满8周岁了吗?”
老张回答道:“还没呢,今年刚读1年级,才7周岁。”
小林舒了一口气,说道:“还好!8周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年龄节点,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点。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都无效。因此,您可以依法要求平台退还孩子买游戏币的钱。”
在法律上“未成年人”分为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”和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九条规定,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;但是,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十条规定,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
因此,八周岁以下儿童游戏充值行为是无效的,家长只要能证明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所为,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应当返还充值款项。
近年来,网络游戏幼龄化成为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,因未成年人沉迷网游造成家庭经济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。“10岁孩子用爷爷手机玩游戏充值1万元”“8岁孩子拿妈妈手机充值3000元”等类似案例时有发生,不少家长遭遇退款难的问题。
家长发现未成年人充值行为后,应及时与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,表明对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不知情,协商处理退款事项;对于推诿不退款的行为,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但由于大部分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都是在瞒着父母的情况下进行,使得维权过程中取证难度大,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:
未成年人本人对于充值、消费记录,充值账号信息的陈述;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时间段是否与充值记录吻合;未成年人的同学、朋友的证人证言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未成年人充值的行为中,父母也负有一定责任。在此提醒各位家长,一要做好孩子的日常监护,引导孩子养成良好、健康的习惯,减少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;二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、身份证、银行卡,设置好转账、支付密码,避免孩子使用免密支付,造成财产损失。
作者单位:广东阳西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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